完成指定任務人人有獎!仲有機會贏取高達3,880,000富邦信用卡積分獎賞!
完成指定任務人人有獎!仲有機會贏取高達3,880,000富邦信用卡積分獎賞! Fubon+獎賞嘉年華,一齊玩轉Fubon+齊齊贏大獎!由即日起至 2026年3月16日,只需透過Fubon+完成指定任務,即可獲贈 1 年家居保障及有機會贏取高達3,880,000富邦信用卡積分(至少等值HKD15,520),足夠可以換張機票去個旅行,包埋洗費都仲得!
活動及獎賞Fubon+獎賞嘉年華共設三個部份:
幸運之巔幸運之巔推廣期將分成3個階段,於各階段內登入一次Fubon+並至少完成一項該階段的指定任務,即可自動獲得相應之抽獎機會並參加該階段抽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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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日期 |
| 階段一 |
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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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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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7日至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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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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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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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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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任務2 |
抽獎機會(次數) |
抽獎機會上限(次數) |
| 任務一 |
登記流動保安編碼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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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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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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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維持富邦銀行為「轉數快」以手機號碼收款之預設收款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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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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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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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完成外幣兌換交易(於階段日期開始前並未曾透過Fubon+成功兌換外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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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 |
| 非首次完成外幣兌換交易 |
1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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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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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富邦信用卡累積簽賬每累積滿港幣1,000元 |
1 |
10 |
階段一將會抽出4名得獎客戶,每名得獎客戶將獲得3,800,000富邦信用卡積分獎賞。
|
階段二
|
指定任務2 |
抽獎機會(次數) |
抽獎機會上限(次數) |
| 特別任務 |
派一封利是至一個手機號碼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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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8 |
| 任務一 |
開立額外的銀行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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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
任務二
|
透過戶互通服務授權連結至少一間本地銀行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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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 |
|
任務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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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完成外幣兌換交易(於階段日期開始前並未曾透過Fubon+成功兌換外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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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 |
| 非首次完成外幣兌換交易 |
1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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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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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富邦信用卡累積簽賬每累積滿港幣1,000元 |
1 |
10 |
階段二將會抽出4名得獎客戶,每名得獎客戶將獲得3,800,000富邦信用卡積分獎賞。
|
階段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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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任務2 |
抽獎機會(次數) |
抽獎機會上限(次數) |
| 任務一 |
透過繳付賬單功能繳付商戶賬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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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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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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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無卡提款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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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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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三
|
首次完成外幣兌換交易(於階段日期開始前並未曾透過Fubon+成功兌換外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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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 |
| 非首次完成外幣兌換交易 |
1 |
10 |
|
任務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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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富邦信用卡累積簽賬每累積滿港幣1,000元 |
1 |
10 |
階段三將會抽出4名得獎客戶,每名得獎客戶將獲得3,800,000富邦信用卡積分獎賞。
即時獎賞於推廣期內i.) 透過Fubon+認購基金;或ii.) 透過Fubon+參與並完成外幣定期存款優惠;或iii.) 透過Fubon+完成外幣兌換交易的累積兌換金額達港幣20,000元或等值,可獲得1年「安在家」家居保障及10次「終極大抽獎」抽獎機會。
終極大抽獎於幸運之巔沒有中奬的客戶可把幸運之巔所有階段合共所獲得之抽獎機會將累積至「終極大抽獎」。
已參加即時獎賞的客戶可使用即時獎賞獲得的抽獎機會參加「終極大抽獎」。
終極大抽獎將會抽出800名得獎客戶,每名得獎客戶將獲得80,000富邦信用卡積分獎賞。
活動示例
示例一 (富先生)
幸運之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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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活動
|
獲得抽獎機會 |
得獎結果 |
獲得獎賞 |
三個階段都有參與 (於每個階段分別累積港幣5,000元之認可零售簽賬) |
每階段分別5次抽獎機會 |
階段一:沒有中獎 階段二:中獎 階段三:沒有抽獎機會 (因階段二已中獎) |
3,800,000富邦信用卡積分 |
即時獎賞及終極大抽獎:
|
即時獎賞
|
終極大抽獎機會 |
終極大抽獎得獎結果 |
獲得獎賞 |
| 完成透過Fubon+認購基金 |
10 次 |
沒有中獎 |
1年「安在家」家居保障 (即時奬賞) |
示例二(邦小姐)
幸運之巔:
|
參與活動
|
獲得抽獎機會 |
得獎結果 |
獲得獎賞 |
| 三個階段都有參與(於每個階段分別累積港幣5,000元認可零售簽賬) |
每階段分別5次抽獎機會 |
階段一:沒有中獎 階段二:沒有中獎 階段三:沒有中獎 |
沒有奬賞 |
即時獎賞及終極大抽獎:
|
即時獎賞
|
終極大抽獎機會 |
終極大抽獎得獎結果 |
獲得獎賞 |
| 完成透過Fubon+認購基金 |
25 次 (幸運之巔15次 [幸運之巔未有中奬]+ 即時獎賞10次) |
中獎 |
- 1年「安在家」家居保障(即時奬賞 )
- 80,000富邦信用卡積分 (終極大抽獎得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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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 |
| 沒有參與 |
15次 (累積自幸運之巔[幸運之巔未有中奬]) |
借定唔借 ? 還得到先好借 !
註:
- 每位客戶於幸運之巔最多只可獲得一份抽獎獎賞(例子﹕已於階段一獲得抽獎奬賞之客戶將不會於階段二及三再次獲得奬賞)。
- 任務及相關要求之詳情,請參閱條款及細則。
- 如利是收款人之電話號碼已於本行登記轉數快綁定服務,該利是將存入至收款人已登記的本行賬戶。
-
「Fubon+ 獎賞嘉年華」推廣活動之條款及細則:
- 「Fubon+獎賞嘉年華」推廣活動(「推廣活動」)由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推出,推廣期為2026年2 月3日至2026年3月16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 本推廣活動只適用於推廣期內持有本行網上銀行之個人客戶(「合資格客戶」)。
- 本行聯名賬戶客戶及公司賬戶客戶恕不適用於本推廣活動。
- 本推廣活動共設三個部份:
- 活動一 (幸運之巔):推廣期將分成3個階段,合資格客戶於各階段內登入一次富邦手機銀行應用程式(「Fubon+」)並至少完成一項該階段的指定任務,即可自動獲得相應之抽獎機會並參加該階段抽獎。活動一的各階段日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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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日期 |
| 階段一 |
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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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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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7日至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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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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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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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二 (即時獎賞):合資格客戶可於整個推廣期內透過Fubon+完成一項即時獎賞任務,即可獲得即時獎賞及10次「終極大抽獎」抽獎機會。
- 活動三 (終極大抽獎):已參加活動一但未於活動一任何一個階段得獎的合資格客戶,於活動一所有階段合共所獲得之抽獎機會將累積至「終極大抽獎」。已參加活動二的合資格客戶可使用活動二獲得的抽獎機會參加「終極大抽獎」。
活動一(幸運之巔)
- 每個階段之指定任務及相關要求、抽獎機會、抽獎機會上限詳情如下:
階段一
- 合資格客戶於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16日登入一次Fubon+及完成下列任何一項指定任務,即可獲相應的抽獎機會。階段一將會抽出4名得獎客戶,每名得獎客戶將獲得3,800,000富邦信用卡積分獎賞。階段一指定任務及相關要求、抽獎機會、抽獎機會上限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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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任務及相關要求 |
抽獎機會(次數) |
抽獎機會上限(次數) |
| 任務一 |
指定任務:
- 於階段日期内透過Fubon+登記流動保安編碼器服務。
相關要求:
- 只適用於階段日期開始前並未曾登記流動保安編碼器之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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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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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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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任務:
- 於階段日期内,於「轉數快」賬戶綁定服務中設定或維持富邦銀行為「轉數快」以手機號碼收款之港幣及/或人民幣預設收款銀行。
相關要求:
- 至少維持「轉數快」賬戶綁定服務設定至本推廣活動推廣期完結。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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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三
|
指定任務:
- 於階段日期内首次透過Fubon+完成一筆外幣兌換交易。
相關要求:
- 只適用於階段日期開始前並未曾透過Fubon+成功兌換外幣之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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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 |
指定任務:
- 於階段日期内透過Fubon+完成一筆外幣兌換交易。
相關要求:
- 首次透過Fubon+完成的外幣兌換交易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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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 |
|
任務四
|
指定任務:
- 於階段日期内憑該富邦信用卡主卡及/或附屬卡於認可零售簽賬每累積滿港幣1,000元。
相關要求:
- 其他簽賬包括但不限於繳稅、網上繳款、結欠轉賬、分期付款、手續費、財務費用、年費、自動轉賬交易、八達通自動增值賬項及賭博交易,均不計算為本推廣活動簽賬要求。
- 只計算於階段日期內已誌賬的認可零售簽賬。本行就簽賬交易是否符合為認可簽賬保留最終決定權。
- 任何已取消或退款之交易均不會被計算為階段日期內有效之認可零售簽賬。
|
1 |
10 |
階段二
- 合資格客戶於2026年2月17日至2026年3月2日登入一次Fubon+及完成下列任何一項指定任務,即可獲相應的抽獎機會。階段二將會抽出4名得獎客戶,每名得獎客戶將獲得3,800,000富邦信用卡積分獎賞。階段二指定任務及相關要求、抽獎機會、抽獎機會上限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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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任務及相關要求 |
抽獎機會(次數) |
抽獎機會上限(次數) |
| 特別任務 |
指定任務:
- 於階段日期内透過Fubon+派一封利是至一個手機號碼。
相關要求:
- 重複派利是至同一手機號碼只會被計算一次抽獎機會。
- 派利是至合資格客戶的富邦同名戶口將不被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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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8 |
| 任務一 |
指定任務:
- 於階段日期内透過Fubon+開立額外的銀行戶口(只適用於開立月結單儲蓄戶口或綜合貨幣儲蓄戶口)。
相關要求:
- 新開立的戶口狀況須為有效且截至本推廣活動推廣期完結前未被取消或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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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
任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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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任務:
- 於階段日期内透過Fubon+戶互通服務授權分享賬戶資料予一間本地銀行戶口。
相關要求:
- 每授權連結需連接的本地銀行戶口數量不限。
- 維持授權連結至本推廣活動推廣期完結,期中並沒有取消授權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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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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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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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任務:
- 階段日期内首次透過Fubon+完成一筆外幣兌換交易。
相關要求:
- 只適用於階段日期開始前並未曾透過Fubon+成功兌換外幣之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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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 |
指定任務:
- 於階段日期内透過Fubon+完成一筆外幣兌換交易。
相關要求:
- 首次透過Fubon+完成的外幣兌換交易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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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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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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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任務:
- 於階段日期内憑該富邦信用卡主卡及/或附屬卡於認可零售簽賬每累積滿港幣1,000元。
相關要求:
- 其他簽賬包括但不限於繳稅、網上繳款、結欠轉賬、分期付款、手續費、財務費用、年費、自動轉賬交易、八達通自動增值賬項及賭博交易,均不計算為本推廣活動簽賬要求。
- 只計算於階段日期內已誌賬的認可零售簽賬。本行就簽賬交易是否符合為認可簽賬保留最終決定權。
- 任何已取消或退款之交易均不會被計算為階段日期內有效之認可零售簽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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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 |
階段三
- 合資格客戶於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16日登入一次Fubon+及完成下列任何一項指定任務,即可獲相應的抽獎機會。階段三將會抽出4名得獎客戶,每名得獎客戶將獲得3,800,000富邦信用卡積分獎賞。階段三指定任務及相關要求、抽獎機會、抽獎機會上限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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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任務及相關要求 |
抽獎機會(次數) |
抽獎機會上限(次數) |
| 任務一 |
指定任務:
- 於階段日期内透過Fubon+的繳付賬單功能繳付商戶賬單。
相關要求:
- 已完成之交易如其後被退款或取消,將不會被視為成功交易,亦不會獲得抽獎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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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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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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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任務:
- 於階段日期内透過Fubon+的無卡提款功能於銀通網絡自動櫃員機完成一筆港幣無卡提款交易。
相關要求:
- 每筆無卡提款交易最少金額為港幣100元。
- 成功領取現金才視為交易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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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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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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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任務:
- 於階段日期内首次透過Fubon+完成一筆外幣兌換交易。
相關要求:
- 只適用於階段日期開始前並未曾透過Fubon+成功兌換外幣之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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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 |
指定任務:
- 於階段日期内透過Fubon+完成一筆外幣兌換交易。
相關要求:
- 首次透過Fubon+完成的外幣兌換交易除外。
|
1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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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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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任務:
- 於階段日期内以富邦信用卡簽賬每累積滿港幣1,000元。
相關要求:
- 其他簽賬包括但不限於繳稅、網上繳款、結欠轉賬、分期付款、手續費、財務費用、年費、自動轉賬交易、八達通自動增值賬項及賭博交易,均不計算為本推廣活動簽賬要求。
- 只計算於階段日期內已誌賬的認可零售簽賬。本行就簽賬交易是否符合為認可簽賬保留最終決定權。
- 任何已取消或退款之交易均不會被計算為階段日期內有效之認可零售簽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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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 |
- 每位合資格客戶於活動一最多只可獲得一份抽獎獎賞(例子﹕已於階段一獲得抽獎奬賞之客戶將不會於階段二及三再次獲得奬賞)。
- 任何以Fubon+以外之方式進行的指定任務將不被列入計算(登記「轉數快」賬戶綁定服務及信用卡交易除外)。
活動二 (即時獎賞)
- 合資格客戶可於整個推廣期內透過Fubon+完成以下一項即時獎賞任務﹕
- 透過Fubon+認購基金;或
- 透過Fubon+參與並完成外幣定期存款優惠;或
- 透過Fubon+完成外幣兌換交易的累積兌換金額達港幣20,000元或等值,
即可獲得1年「安在家」家居保障及10次「終極大抽獎」抽獎機會。
- 透過Fubon+參與並完成外幣定期存款優惠,必須完成指定貨幣的外幣兌換並同時以整筆兌換資金開立指定年期之定期存款戶口。
- 每名合資格客戶於整個推廣期內最多可獲即時獎賞一次,而即時獎賞均設有名額限制,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本行將不會於推廣期內計算及通知客戶有關的剩餘名額。
- 任何以Fubon+以外之方式進行的指定任務將不被列入計算。
活動三 (終極大抽獎)
- 所有合資格客戶可使用活動二獲得的抽獎機會參加「終極大抽獎」。
- 若合資格客戶未於活動一任何一個階段得獎,其於活動一所有階段合共所獲得之抽獎機會將累積至「終極大抽獎」(即階段一、二、三合共的抽獎機會)。
- 每位合資格客戶於「終極大抽獎」中最多只可獲得一份抽獎獎賞。
抽獎獎賞及得獎客戶通知
- 合資格客戶於完成指定任務後所獲得的抽獎機會,將於整個推廣期內累積計算(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3月16日)。所有抽獎獎賞均以富邦信用卡積分派發,並由電腦隨機抽出得獎客戶(「得獎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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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期 |
得獎結果公布日期 |
抽獎獎賞 (富邦信用卡積分獎賞) |
得獎名額 |
| 階段一 |
2026年2月3日至 202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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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0日
|
3,800,000積分 |
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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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階段二
|
2026年2月17日至 2026年3月2日
|
2026年4月30日
|
3,800,000積分 |
4名
|
|
階段三
|
2026年3月3日至 2026年3月16日
|
2026年4月30日
|
3,800,000積分 |
4名
|
|
終極大抽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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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3日至 2026年3月16日
|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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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積分 |
800名
|
| 總名額 |
812名 |
- 得獎結果將於上述日期或之前於富邦銀行網站公布。
- 所有獎賞不得轉讓、更改或退換。
- 信用卡積分獎賞將於2026年8月31日或之前存入得獎客戶之有效富邦信用卡主卡(「主卡」)戶口,並於主卡客戶之月結單上列明,而所獲享之積分獎賞不可轉讓。信用卡積分獎賞同時須受富邦信用卡積分計劃之一般條款及細則約束。
- 得獎客戶須持有效之主卡以獲得積分獎賞,主卡不包括公司卡、扣賬卡、任何獎賞卡及富邦信用卡附屬卡。未持有有效主卡的得獎客戶須於2026年5月22日(「申請限期」)或之前成功遞交主卡申請 。所有持有主卡的客戶須於 2026年 7月 10日或之前確認主卡,或恢復主卡戶口有效。於主卡戶口維持有效的情況下,積分獎賞將於 2026 年 8月 31 日或之前存入主卡戶口。
- 如得獎客戶於本行持多張有效主卡,存入信用卡的戶口順序則由本行決定,恕不另行通知。
- 如得獎客戶於申請限期前仍未遞交申請或因任何原因導致申請未能成功批核, 本行將於2026 年 8月 31 日或之前把獎賞按以下分配兌換成現金獎賞存入得獎客戶有效的個人銀行戶口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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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獎獎賞(富邦信用卡積分獎賞)
|
現金獎賞 |
| 3,800,000積分 |
港幣1,520 元
|
|
80,000積分
|
港幣 3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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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得獎客戶於積分獎賞存入時未持有任何有效的主卡戶口及有效的個人銀行戶口,本行保留不予發放積分獎賞或現金獎賞之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 如得獎客戶於本行持有多於一個有效的個人銀行戶口,存入銀行戶口順序則由本行決定,恕不另行通知。
- 如得獎客戶所持有的個人銀行戶口並非以港幣為貨幣結算單位,本行會按得獎客戶所持有的其他貨幣種類戶口以同等價值之現金獎賞發放至本行選擇之戶口。現金獎賞存入的戶口順序及外幣兌換率則由本行決定,恕不另行通知,外幣兌換率則以本行存入現金獎賞當日釐定之匯率為準。
- 如未符合本行所訂明之任何要求,本行有絕對酌情權決定不以任何理由或任何形式將積分獎賞或現金獎賞存入至任何戶口,並保留不給予獎賞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 積分獎賞可換領禮品, 若換領之禮品為現金回贈,有關現金回贈將會直接存入主卡客戶之信用卡戶口,並用作抵銷下一期月結單之結欠。 現金回贈將不可以以銀行本票或任何其他形式退還信用卡戶口結餘費用。
即時獎賞及獲獎客戶通知
- 獲得1年「安在家」家居保障獎賞之客戶將於 2026 年 8 月 31 日或之前收到本行之換領獎賞通知。
- 1年「安在家」家居保障(「保單」)由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三井住友保險」)提供。本行並非保單的供應商,對保單的品質、保障範圍、條款、除外責任或任何其他相關事項概不負責或承擔任何責任。保單的相關條款及細則將於獎賞發出時提供予客戶。任何因保單引起的爭議,須由客戶與三井住友保險直接解決。
- 客戶需按有關通知之指示換領獎賞。換領受換領獎賞通知中的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 如未能於換領獎賞通知上指定日期內換領獎賞,其獲獎資格將被視作被取消或放棄,本行保留以任何適當方式處理未被領取的獎賞之權利。
- 如遺失或損毀換領獎賞通知,本行將不會重新簽發或補發。
- 如客戶未能收到本行的換領獎賞通知,客戶須於 2026 年 9月 30 日或之前通知本行。本行將不會因客戶未能收到換領獎賞通知負責或作出任何賠償。
一般條款及細則
- 本行保留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本活動及修訂其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 本推廣活動涉及的一切服務及紀錄,以本行之紀錄為準。本行就本推廣活動參加者是否被界定為合資格客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 任何自身原因、網絡問題或其他不可預見等原因導致交易支付失敗,本行概不負責,並不會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派發獎賞或作出任何賠償。
- 參加本推廣活動即代表其了解、接受及願意遵守本行所訂立的條款及細則及接受本行擁有此等條款及細則所述的權利。如本行發現參加者於推廣活動中有任何不誠實及 / 或欺詐行為,本行保留權利取消其參加本推廣活動的資格,並保留權利直接於該參加者之富邦賬戶中扣除所獲得的奬賞。
- 本推廣活動及本條款及細則所列之各項產品及/或服務,均受富邦網上銀行服務、富邦手機銀行服務、富邦流動保安編碼器服務、富邦轉數快服務、統一賬戶及服務條款、致各客戶及其他個別人士關於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個人信貸資料的通知、Fubon+外幣定期存款優惠、銀通無卡提款服務、富邦信用卡主卡持有人合約及富邦信用卡之條款及細則約束。有關詳細資料,請參閱富邦銀行網頁 www.fubonbank.com.hk 或與本行職員聯絡。
- 除本行及合資格客戶外,任何人均無權根據香港法例第623章《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之任何條款或享有任何條款中之利益。
-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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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外幣計算的交易買賣所帶來的利潤或招致的虧損,均會在需要將該交易的單位貨幣兌換成另一種貨幣時受到匯率波動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