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出租保障計劃

住宅出租保障計劃

我們明白您的物業不僅是今天租金收入的來源,更是您的未來。作為業主,您希望確保 您的物業能夠保持著良好狀況,以便為您爭取最佳的回報及在將來獲得收益。我們了解 您的需要並因此推出住宅出租保障計劃,為您的物業資產和未來的財務安排提供周全的 保障。


保障概覽
家居財物(基本保障)計劃 每年最高賠償額(港幣/元)
建築面積(平方呎)
800或以下 801-1,000 1,001-1,200
實用面積(平方呎)
640或以下 641-800 801-960
  1. 意外損失或損毀您的家居物品
200,000 300,000 400,000
每件、每套或每系列最高賠償 15,000 15,000 15,000
  1. 家居裝修
50,000

家居財物(額外保障) 每年最高賠償額(港幣/元)
  1. 門鎖損毀
5,000
  1. 災場清理費用
10,000
  1. 暫時搬遷
50,000
  1. 山泥傾瀉及地陷保障
受保
  1. 裝修及維修工程
    工程合約期最多為兩個月及工程合約價值最高為港幣100,000元)
受保
  1. 環保生活保障
    • 每件合資格的受損物品之額外保障
1,000或被置換物品購入價的10%,以較低者為準

租金損失(基本保障) 每年最高賠償額(港幣/元)
  • 租金損失
80,000或最多三個月的租金,以較低者為準
  • 倘因受保意外引致家居物品損毀而令您的物業不適合居住
受保
  • 如因鄰近的物業受到損毀而令您被禁止進出您的物業
受保
  • 倘您的租客被謀殺或自殺,並且沒有人繳付租金
受保
  • 若您的租客拖欠租金,而您亦同
    i) 採取法律行動;及
    ii) 取得法庭判決;及
    iii) 於法庭裁判後一個月內仍未取回欠款
20,000

物業業主法律責任(免費附送)計劃 每年最高賠償額(港幣/元)
建築面積(平方呎)
800或以下 801-1,000 1,001-1,200
實用面積(平方呎)
640或以下 641-800 801-960
  • 作為業主的您因意外造成的第三者身體
    受傷或財物受損所引致的法律責任

    • 每次事故
5,000,000  6,000,000 8,000,000
  • 作為業主的您因承辦商於投保居所內進行
    裝修及維修工程所引致的法律責任
    (工程合約期最多為兩個月及工程合約價值最高
    為港幣100,000元)
受保

樓宇建築1全險(自選保障) 每年最高賠償額(港幣/元)
  • 保障您居所的樓宇結構部份因意外損失
    或損毀
投保額2
  • 山泥傾瀉及地陷保障 ─ 因山泥傾瀉或地
    陷對您居所的樓宇結構直接造成的損毀
受保

重要事項
  1. 所投保的住所之樓宇樓齡必須少於40年。
  2. 樓宇建築的投保額應為投保居所樓宇重建之全數費用(包括固定裝置、裝修、清理費用及專業人士費用)。
  3. 所投保的住所之樓宇必須為住宅用途,凡工業及商業大廈均不列入受保範圍。
  4. 「受保人」保證在保單生效日或之前備有一份具有效力的「租賃協議」及同意於有需要時提供「租賃協議」以茲證明。


保費一覽表^

保費一覽表^
基本保障
建築面積(平方呎) 實用面積(平方呎) 全年保費(港幣/元)
800或以下 640或以下 798
801-1,000 641-800 1,088
1,001-1,200 801-960 1,388
1,200以上 960以上 個別報價
自選保障
樓宇建築全險 投保額 x 0.09%

^收取保費徵費之新規定- 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 已於《保險業條例》中公佈有關收取保費徵費的新規定,並於 2018 年 1 月 1 日正式生效。 因此,本產品簡介上所列明的保費金額將需附加保費徵費。
*每月保費以每年保費除以12個月計算,並向上取整至最接近的整數,僅供參考。實際每月保費(包括保費徵費)將列明於保單承保表上。


富邦銀行信用卡客戶按此投保
非富邦銀行信用卡客戶按此投保


*如有查詢,請於辦公時間內致電三井住友熱線3122 6880了解詳情。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公眾假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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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主要不承保事項:

適用於所有部份

  • 分間或轉租之單位
  • 受保單位位於已知分間單位之大廈
  • 受保單位用作商業或度假屋用途
  • 受保單位內存在違例建築物
以上項目為主要不承保項目的撮要,詳情請參閱保單條款。

主要自負金額

家居物品

自負金額(港幣/元,每次索償)

一般物品

500

山泥傾瀉及地陷

10,000或核實後之損失總值的10%,以較高者為準

水損

1,000或核實後之損失總值的5%,以較高者為準

個人法律責任

自負金額(港幣/元)

水損

3,000或核實後之損失總值的10%,以較高者為準

樓宇結構

自負金額(港幣/元)

山泥傾瀉及地陷

10,000或核實後之損失總值的10%,以較高者為準
其他原因導致損失 250
中、英文版本內容如有歧義,在任何情況下將以英文版本為準。有關保障範圍及承保條款,請參閱保單。以上提供之產品資料只供參考,有關保障範圍及承保條款,請參閱保單。
 
注意事項:
  1. 以上保險計劃由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三井住友保險」)承保。三井住友保險保留最終批核及修訂以上產品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三井住友保險保留最終決定權。
  2. 以上資料並非保單,僅供閣下參考,並非任何保險產品之認購要約,亦不構成保險合約的一部分。有關保單內的條件及條款可能未有於上文詳列。以上資料與保單條件及條款若有歧異,一切以有關保單條件及條款為準。有關保單內的條件及條款及保障範圍及不承保事項之詳情,請參閱有關之保單或致電三井住友保險。
  3. 在投保期間,若投保人/保單持有人之資料有任何更改(如更改地址),投保人/保單持有人必須即時通知三井住友保險,否則,三井住友保險保留拒絕投保人/保單持有人索償之權利。
  4. 保險業監管局將按照法例透過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向投保人收取保費徵費(如有)。如欲得悉更多有關保險業監管局收取徵費的資料,請瀏覽保險業監管局保費徵費相關網站www.ia.org.hk/levy或富邦銀行保費徵費相關網站


*收取保費徵費
保險業監管局 (保監局) 已於《保險業條例》中公布有關收取保費徵費的規定,並於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因此,本產品簡介上所列明的保費金額將附加保費徵費。
 
備註:
a. 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三井住友保險」)為上述之保險計劃之承保人,並受香港保險業監管局所監管及授權經營。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全面負責一切批核、保障及賠償事宜,並保留對上述所有事項之最終批核權及決定權。
b. 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並非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富邦銀行」)之聯營或附屬機構。
c. 富邦銀行為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委任之持牌保險代理機構,負責有關保險產品銷售。本計劃並非富邦銀行產品,富邦銀行概不負責本計劃合約條款之責任。
d. 若您就銷售過程或處理相關交易而產生的爭議向富邦銀行作出書面投訴,而該投訴符合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職權範圍內有關「合資格爭議」之定義,並且於富邦銀行的最後書面回覆亦未能解決該有關「合資格爭議」,富邦銀行須與客戶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處理此「合資格爭議」。若您就有關保險產品合約條款的任何投訴或爭議,則須與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直接解決。然而在實際可行和合適的情況下, 富邦銀行在解決爭議的過程中為客戶提供合理協助。
e. 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是 MS&AD Insurance Group 的全資附屬公司,在香港其主要營業地址為香港太古城英皇道1111號太古城中心第一期9樓。
f. 如中文譯本與英文有異,概以英文文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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