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NOT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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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NOTIER標誌
INNOTIER 是全球領先的抗菌滅毒服飾品牌,採用專利銀織技術,打造兼具防護與時尚的日常服飾及配件。其中熱銷的皇牌產品的 InnoShield 可重用銀織滅毒口罩具備殺滅病毒、防臭、防曬(UPF 30,000)等多樣功能,500次洗後仍然保持抗菌滅毒效用,為您和家人的健康提供長效守護。*

憑富邦信用卡於2026年12月31日或之前,可於INNOTIER享以下優惠:

合資格富邦信用卡

折扣優惠

富邦Visa Infinite 卡

92折

其他富邦信用卡

95折


尚未持有富邦信用卡的客戶可以指定推廣碼「FBINNO2025」透過Fubon GO流動應用程式或本行網頁進行申請,符合相關要求可享額外獎賞。

旗艦店
中環德輔道中173號南豐大廈地下1號舖

產品相片
*此資訊由商戶提供,本行對其內容不承擔任何責任。

優惠數量視乎商戶之相關產品及服務的供應情況而定。

優惠須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

借定唔借?還得到先好借!

商戶優惠之一般條款及細則:

富邦香港 x INNOTIER聯乘優惠(「優惠」)之條款及細則:
  1. 推廣期由2025年10月20日至2026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
  2. 優惠只適用於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發行之富邦 Visa/Mastercard 信用卡(「合資格信用卡」)之主卡及附屬卡持有人 (「合資格持卡人」)。
  3. 合資格持卡人於整個推廣期內,憑合資格信用卡於INNOTIER (「商戶」)門市購買正價產品可享以下折扣優惠:

    折扣優惠

    折扣優惠詳情

    富邦Visa Infinite 卡

    92折

    其他富邦信用卡

    95折

  4. 合資格持卡人於推廣期內必須出示及以合資格信用卡之實體卡全數簽賬(「合資格簽賬」)方可獲享優惠。
  5. 優惠數量視乎商戶之相關產品及服務的供應情況而定。
  6. 優惠不可兌換現金、禮券/現金券或其他產品/服務,亦不可與其他推廣優惠和折扣同時使用。
  7. 本行並非有關優惠的產品供應商或服務供應商,優惠詳情及有關圖片由有關產品供應商或服務供應商提供。本行不會就產品供應商或服務供應商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資料的質素及可用性作出任何陳述或保證,亦不會就產品供應商或服務供應商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資料所引起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宜負責。因上述產品、服務或優惠產生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索賠、投訴或爭議,應由合資格持卡人與相關產品供應商或服務提供商解決。
  8. 本行及商戶保留隨時暫停、更改或取消此優惠及修改有關條款及細則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本行及相關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9. 合資格持卡人須受商戶優惠之條款及細則約束。如欲查詢詳情,請聯絡商戶。
  10. 除合資格持卡人、富邦銀行或商戶外,任何人均不可根據《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
  11. 如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富邦香港 x INNOTIER申請信用卡推廣優惠(「優惠」)之條款及細則:
  1. 推廣期由2025年10月20日至2026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
  2. 優惠只適用於推廣期內,透過Fubon GO流動應用程式或本行網頁(「指定渠道」)成功申請由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所發出之富邦信用卡主卡(「合資格信用卡」),並於推廣代碼 / 推薦代碼欄輸入推廣碼「FBINNO2025」(「指定推廣碼」)之客戶 (「合資格持卡人」)。
  3. 合資格持卡人須於發卡後首 1個月內,憑合資格信用卡於INNOTIER(「商戶」)進行任何簽賬,方可獲享HK$200 現金回贈(「回贈」)。
  4. 每位合資格持卡人於推廣期內最多可享回贈一次。
  5. 合資格持卡人於推廣期內必須以合資格信用卡全數簽賬(「合資格簽賬」)方可獲享回贈。
  6. 回贈不可兌換現金、禮券/現金券或其他產品/服務,亦不可與其他推廣優惠和折扣同時使用。
  7. 優惠所獲贈之回贈將會合併計算(包括主卡及附屬卡),經本行核實紀錄後,而回贈將根據下列時間表存入主卡持卡人之合資格信用卡賬戶,並會顯示於信用卡月結單上。優惠只計算在推廣期內已誌賬的合資格簽賬。

    階段

    簽賬日期

    回贈存入日期

    第一階段

    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3月31日或之前

    第二階段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2026年6月30日或之前

    第三階段

    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026年9月30日或之前

    第四階段

    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2026年12月31日或之前

    第五階段

    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027年3月31日或之前

  8. 合資格持卡人必須保留所有簽賬或交易存根正本,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權利要求合資格持卡人提供有關存根正本以作核實。
  9. 合資格持卡人於本行名下的合資格信用卡戶口須於獲回贈當日仍屬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可獲贈有關回贈。
  10. 若合資格持卡人於獲贈回贈後將有關合資格簽賬取消或作退款安排,本行有權立即於合資格信用卡戶口,扣除已存入之回贈金額而毋須另行通知。
  11. 合資格簽賬如有任何欺詐或濫用成分,本行有權立即取消該合資格持卡人獲贈回贈之資格及其信用卡,並保留採取法律行動之權利以追討任何未償金額。
  12. 優惠涉及的一切服務及申請記錄,以本行之記錄為準。
  13. 本行並非有關優惠的產品供應商或服務供應商,優惠詳情及有關圖片由有關產品供應商或服務供應商提供。本行不會就產品供應商或服務供應商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資料的質素及可用性作出任何陳述或保證,亦不會就產品供應商或服務供應商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資料所引起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宜負責。因上述產品、服務或優惠產生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索賠、投訴或爭議,應由合資格持卡人與相關產品供應商或服務提供商解決。
  14. 本行及商戶保留隨時暫停、更改或取消此優惠及修改有關條款及細則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本行及相關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15. 合資格持卡人須受商戶優惠之條款及細則約束。如欲查詢詳情,請聯絡商戶。
  16. 本條款及細則應與本行的《統一賬戶及服務條款》(“《統一賬戶及服務條款》”,可在 www.fubonbank.com.hk查閱)同時閲讀, 如本條款及細則和《統一賬戶及服務條款》如有任何歧異,概以本條款及細則為準。
  17. 除合資格持卡人、富邦銀行及商戶外,任何人均不可根據《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
  18.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法律規管,並按照香港法律詮釋。
  19. 如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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