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電子基金交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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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Fubon+」尊享0.5%認購費

由2023年4月24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推廣期內,您只須經「Fubon+」認購基金,即獲享0.5%基金認購費。


詳情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富邦銀行綜合客戶服務熱線2566 8181(選擇語言後按3)或向本行職員查詢。


*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7時;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1時(公眾假期除外)。

條款及細則

基金認購費優惠之一般條款及細則(「優惠」):

基金認購費優惠之一般條款及細則(「優惠」):
1.
上述優惠之推廣期為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6月30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2.
此優惠只適用於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個人並持有投資賬戶客戶(「合資格客戶」)。優惠不適用於企業客戶及聯名客戶。
3.
優惠只適用於認購費,合資格客戶仍需繳付所有其他有關基金之收費,包括轉換費、贖回費、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4.
合資格客戶須於推廣期內經「Fubon+」成功認購基金,並符合下列條件,方可獲享有關基金認購費優惠:
(i) 認購之基金必須為本行可分銷並獲證監會認可的基金。
5.
合資格客戶經「Fubon+」認購基金之最低認購金額為港幣 1,000 元或等值。
6.
上述優惠不可與其他推廣優惠同時使用。
7.
本行保留權利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上述優惠及修訂其條款及細則,而毋須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8.
任何人士如非富邦銀行或客戶,不可藉香港法例第623章《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取得強制執行或享有本推廣條款及細則任何利益的權利。
9.
本推廣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
10.
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風險披露聲明及重要事項: 以下風險披露聲明不能披露所有涉及的風險。在進行交易或投資前,閣下應負責本身的資料蒐集及研究。本行建議閣下於進行交易或投資前應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投資涉及風險,投資產品價格可升亦可跌,甚至變成毫無價值,過往表現並不可作為未來表現的指引。買賣投資產品未必一定能夠賺取利潤,反而可能會招致損失。

本網頁由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刊發,內容並未經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審閱及僅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亦無意作為,也不應被詮釋為專業意見,或要約或游說投資於此推廣內所述之任何投資產品。閣下應按本身的財政狀況及投資目標謹慎考慮是否適宜進行交易或投資。閣下不應只單獨基於本推廣資料而作出任何投資決定,而應詳細閱讀有關投資產品之銷售文件及風險披露聲明,如有疑問,應尋求獨立的專業意見。個別基金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投資產品。投資決定是由閣下自行作出的,但閣下不應投資在該投資產品,除非中介人於銷售該產品時已向閣下解釋經考慮閣下的財務情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後,該產品是適合閣下的。

本行為基金公司獲委任之基金分銷商,負責有關基金銷售。有關基金並非本行產品,本行概不負責有關基金合約條款之責任。若您就銷售過程或處理相關交易而產生的爭議向本行作出書面投訴,而該投訴符合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職權範圍內有關「合資格爭議」之定義,並且於本行的最後書面回覆亦未能解決該有關「合資格爭議」,本行須與客戶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處理此「合資格爭議」。然而,您對於有關基金合約條款的任何投訴或爭議,則須與基金公司直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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