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Fubon+」尊享0.5%認購費
由2023年7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推廣期內,您只須經「Fubon+」認購基金,即獲享0.5%基金認購費。
詳情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富邦銀行綜合客戶服務熱線2566 8181(選擇語言後按3)或向本行職員查詢。
*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7時;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1時(公眾假期除外)。
條款及細則
基金認購費優惠之一般條款及細則(「優惠」):基金認購費優惠之一般條款及細則(「優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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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述優惠之推廣期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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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此優惠只適用於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個人並持有投資賬戶客戶(「合資格客戶」)。優惠不適用於企業客戶及聯名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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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優惠只適用於認購費,合資格客戶仍需繳付所有其他有關基金之收費,包括轉換費、贖回費、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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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合資格客戶須於推廣期內經「Fubon+」成功認購基金,並符合下列條件,方可獲享有關基金認購費優惠:
(i) 認購之基金必須為本行可分銷並獲證監會認可的基金。 |
5. |
合資格客戶經「Fubon+」認購基金之最低認購金額為港幣 1,000 元或等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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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上述優惠不可與其他推廣優惠同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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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本行保留權利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上述優惠及修訂其條款及細則,而毋須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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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任何人士如非富邦銀行或客戶,不可藉香港法例第623章《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取得強制執行或享有本推廣條款及細則任何利益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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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本推廣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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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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